法律分析:
根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福建省的职场妈妈,凡是符合计划生育的,均可享受最低158天,最高180天的产假。
法律依据: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 建立和完善为主、社会补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推行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等制度。奖励和扶助标准应当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逐步提高。
县级以上地方应当多渠道筹措资金,设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经费,用于对实行计划生育公民的奖励,具体办法由省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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