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批捕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人民对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人民刑事诉讼规则》,不予批捕的情形包括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涉嫌犯罪但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者没有逮捕必要、涉嫌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所要求的证据条件、属于罪当逮捕但确系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妇女可以不批准逮捕等。不予批捕的后果包括机关应当立即释放被拘留人,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机关对人民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时可以要求复议或向上一级人民提请复核。不予逮捕和取保候审的区别在于前者是的决定,后者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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